- 2022-01-10 08:46:59 来源:国家文物局
文物革发 [ 2021 ] 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革命文物重要作用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红色基因库和宝贵财富。各级文物、财政部门要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军队系统并指导革命文物管理收藏单位,从赓续红色血脉、守护红色江山的政治高度出发,增强政治自觉,担当政治责任,切实把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基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级文物、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健全完善革命文物保护支持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拓展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谋划革命文物保护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作为保障重点,为夯实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系统保护,不断夯实革命文物工作基础
各级文物、财政部门要按照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规定,健全革命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支持开展革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和定期排查,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革命文物资源家底和保护需求,落实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建立革命文物资源资产信息卡,及时录入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信息。支持将革命文物大数据库统筹纳入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革命文物数字化保护,推进革命文物信息高清数据采集和展示利用,实现革命文物资源数据信息的系统保存、科学管理和开放共享。支持加强革命文物科学保护和系统研究,加强革命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集中实施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切实加大省级及省级以下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用于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一般项目补助应向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加大倾斜。各地方应加大投入,落实落地革命文物日常养护、监测评估、应急抢险等管理制度,持续改善革命文物保护状况,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护能力。
三、做好统筹规划,合力推进革命文物连片保护
按照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示范引领的原则,依托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以在党和国家、军队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革命文物为引领,高起点规划同一区域、同一主题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集中连片保护项目和整体陈列展示项目,强化片区工作规划的科学布局。省级文物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跨省域片区工作规划由一省牵头、联合编制。列入片区工作规划的集中连片保护项目和整体陈列展示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国家文物保护资金支持,各级文物部门应做好方案审批、项目组织工作,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共同加大对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支持力度。各级文物、财政部门协同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片区工作规划应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相衔接。
四、坚持守正创新,提升革命文物整体展陈水平
各级文物、财政部门要支持拓展革命文物教育功能,结合党和国家重要活动,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线上线下融合的高质量、特色化革命文物展示展览精品;聚焦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大节点,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用史实说话,用故事说话,提升革命文物展示展览质量。各级文物部门应做好项目策划和审核工作,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共同加大对革命文物展示展览精品的支持力度。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陈列布展补助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加大倾斜。鼓励创新革命文物传播方式,合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融通多媒体资源,加大革命文物数字化展示传播,增强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生动传播红色文化。
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文物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管理,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储备的总体设计,提高保护方案的整体性、合理性和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省级文物、财政部门要督导项目实施单位对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保护展示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分年度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省级文物、财政部门应加强协作共享,要在文物保护项目库中及时更新革命文物保护项目方案、预算评审、预算执行、财务验收等相关信息。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将适时对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导和绩效评价。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