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单位(石窟寺及石刻类)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渝举办
    2017-06-09 09:58:47    来源:国家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能力素质,6月4日至8日,由国家文物局主办、重庆市文物局协办、大足石刻研究院承办的国保单位(石窟寺及石刻类)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重庆市大足区举办。来自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29位学员参加了培训。国家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顾玉才出席开班式并为学员授课。重庆市文化委副主任、市文物局局长幸军,大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雷科出席开班式。开班式由国家文物局人事司司长朱晓东主持。
  顾玉才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特别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分析了当前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报了国家文物局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已经采取的行动和即将开展的工作,重点强调了文物工作者应该具备的责任意识和负责态度。他指出,随着文物事业的繁荣发展,党和国家对文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的责任也愈加重要。文物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将文物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明确责任义务,严格依法履职,在制度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有效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勇于担当,尽职尽责,以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当好恪尽职守的文博战士。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何戍中、督察司司长刘铭威分别就石窟寺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文物安全形势与监管要求进行授课。公安部刑侦局副处长胡昀昀对文物犯罪总体形势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打击防范对策。培训班还采用了现场教学、学员交流、结构论坛等形式,促进学员有针对性地思考问题,加强经验交流与分享。
  据悉,国家文物局将用2年时间,与地方各级文物部门合作,完成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轮训,重点加强文物安全责任意识、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工作的培训,为国保单位文物安全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 (国家文物局 文宣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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