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2-11 09:05:59 来源: 中国文化报
日前,《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印发,要求在长城保护中落实最小干预原则,强化长城保护管理及其周边区域建设开发管理。
长城广泛分布于我国15个省区市,建造存续时间超过2000年,是我国现存体量最大、分布最广的文化遗产。《通知》指出,要全面理解和落实最小干预原则在长城保护中的具体要求。系统梳理本地区长城保存现状,科学研提本体保护措施,对地面仍存有建筑的长城段落,应当以维护结构安全、保存历史信息和保护历史环境风貌为主;对历史上地面部分已坍塌或消失的长城遗址,应当以遗址原状保护为主,做好标识说明,不得在原址重建或进行大规模修复;对具有展示潜力的长城点段,可以结合展示服务需求适度进行局部修复展示。要科学布设长城保护利用设施,不得对长城及其周边环境所共同构成的具有独特审美价值的文化景观产生不良影响;合理研判长城保护利用设施的功能定位,以满足基本功能为限,严格控制新建大规模游步道,重复建设停车场、游客中心,盲目建设博物馆、陈列馆等缺乏科学论证的建设行为,不得片面追求投资规模,不得盲目、过度建设。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长城保护管理及其周边区域建设开发管理,重点纠正将长城点段文物本体作为或者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将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点段专门管理机构作为企业的下属机构或交由企业管理,长城景区门票收入等文物事业收入未全额上缴财政、未能专门用于文物保护,长城景区经营性收入未能优先用于文物保护,将长城辟为参观游览区未及时备案、未确定并公告游客承载标准,在长城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展建设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人为破坏长城等违法犯罪行为。(中国文化报 记者张影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