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圆满结束
    2017-04-14 11:02:57    来源:国家文物局

 摸清家底 建立机制 服务社会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圆满结束
    4月7日,上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公报》;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各级普查机构、收藏单位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全面总结普查工作,发布普查成果,表彰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下午,国家文物局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向媒体通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
  刘玉珠介绍,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中央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各收藏单位的共同努力,普查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通过普查掌握了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总体情况。普查期间,全国3600个普查机构,10.7万名普查员,调查102万家国有单位,普查全国可移动文物共计10815万件/套。其中完成登录备案的国有可移动文物2661万件/套(实际数量6407万件),纳入普查统计的各级档案机构的纸质历史档案8154万卷/件。普查除对文物本体信息进行逐项登记外,还对收藏单位情况、文物保管条件等同时开展了调查,全面摸清我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家底。普查建立了各省级文物资源目录和文物资源地图。各级地方政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文物资源状况、收藏单位数量和行业分布,将有效助力各级政府文化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普查加大对新发现文物资源的梳理调查和登记,发现了大量具有价值的文物;普查采集27项收藏单位信息和15项文物基础信息,建成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登录文物照片5000万张,数据总量超过140TB,全国文物大数据体系基本建成;普查按照统一标准为每件文物赋予永久、唯一的22位数字编码,建立起文物实物、藏品档案、电子信息关联一体的“文物身份证”编码和数据管理系统;普查全面夯实文物基础工作,初步建立可移动文物数据社会服务和共享机制。
    为充分发挥普查成果效益和作用,加强全国文物资源科学有序管理,刘玉珠强调,国家文物局将着力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保护方面的责任,加强基层文物行政部门在文物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涵盖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的文物登录制度,加强文物资源管理;创新资源利用手段,促进文物活起来。(国家文物局 张伟 郭桂香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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