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召开
    2016-11-04 10:29:35    来源: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11月3日,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光明日报》社共同主办的“更多参与,更好保护——首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在北京举行。
    本次论坛以“更多参与,更好保护”为主题,旨在通过理论探讨和实践交流,在加大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力度上凝聚共识、在促进全国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联系上形成机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实现文物保护社会参与、保护成果全民共享的新格局做出积极的努力。这是文物保护组织和志愿者团队首次聚会北京探讨共同关心的问题。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发表了主旨演讲。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李春林、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巡视员赵泳出席论坛并致辞。
    李春林在致辞中表示:每一代人都应该是而且必须是历史文物的呵护者和保卫者,尽心尽责地把先辈传承下来的有价值的物质遗存保护好利用好,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是一项神圣的使命,每个人都应该担负起这个使命。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举办“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具有特别的意义。在我国,仅不可移动文物就有76万处,而散落在各地、未登记在册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更是难以计数。一些私有产权的文物建筑,在修缮资金上甚至出现了“国家的钱不能用、企业的钱不敢用、个人的钱不够用”的尴尬局面。现在旅游产业发展持续升温,很多的旅游项目就跟文物有关。在旅游过程中有意或无意损坏文物的行为经常见诸报端。还有一个特殊情况是,一些重要文物就存活在老百姓的身边,特别是那些古老建筑,有的还在使用居住。生活在其中的普通老百姓,祖祖辈辈生于斯、长于斯,与这些文物有着血脉相连的关系,是这些文物真正的主人。在这样的复杂现实情况下,仅仅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来进行文物保护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也是不可持续的。所以说,文物保护不纯粹是某家单位或机构的事,也不仅仅是某个专业群体的事,而是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行动起来、联合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只有把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再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有效的组织,才能形成文物保护的强大合力。
    李春林说,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过程中,大众媒体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承担重要角色。通过有力宣传和广泛传播,可以在全社会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倡导文物保护观念,强化文物保护意识,对文物保护实践中的有益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对不利于文物保护的行为进行及时提醒甚至严肃批评,着力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他介绍,《光明日报》作为主要面向知识分子、以文化和理论特色见长的一张报纸,历来有重视文物报道的传统,充分发动报社的各方力量参与到文物报道的事业中。这样的力度在中央媒体阵营恐怕是不多见的。
    顾玉才表示,国家文物局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巨大潜力,并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比如,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过程中,公布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畅通听取社会组织意见和建议的信息通道,搭建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的平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他说,国家文物局“一方面要支持像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这样的公益组织,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修缮、展示利用等领域,另一方面要积极利用PPP模式通过探索购买社会服务、发动志愿者、爱好者参与监督巡查等方式,扩大文物保护的社会参与度,并加强对社会力量的规范和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赵泳在致辞中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8月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作了阐述,指出该“意见”首次明确“社会组织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提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为社会组织发展及作用发挥指明了方向。他表示,“社会组织是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一支生力军,希望文物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在当前政策支持的利好环境下,在国家文物局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下,能够抓住发展机遇,练好内功,提升自身凝聚力和公信力,才能做到不辱使命,有所担当。”
    励小捷在主旨演讲中剖析了当前文物保护的现状和原因。他指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是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并且具有可行性。目前,文物博物馆系统的行政、事业机构设置与承担的繁重任务相比很不适应。他说,我国文物资源的结构是一个正金字塔形,而文物管理技术队伍的结构是一个倒金字塔形。而社会组织因其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发挥政府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
    励小捷说,社会组织突出的特点是两条,非政府、非营利。由于文物保护工作属于公共文化事业,体现了公共利益,所以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决定了社会组织可以参与承担文物保护的工作;同时,由于社会组织的非政府性质,使其能够在参与文物保护的过程中,既可以承接政府扩散的一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可以代表公众对政府文保政策提出意见、加以监督。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参与保护维修、监督管理、宣传普及、制度设计发挥作用。他也对结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的建设,从坚持依法设立、坚持公益属性、坚持完善自我、广泛联系合作、坚持增强实力等方面对社会组织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朱健刚、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朱晓东、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丁枫、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员刘爱河、敦煌研究院研究员马德,在专家发言阶段,从不同的角度向与会者介绍了自己的研究心得。而在随后的案例分享阶段,襄阳拾穗者民间文化工作群、人文武汉志愿者、长城小站、重庆市文保志愿都服务队、福建老建筑群、晋江福全村文物保护小组、北京大学文物爱好者协会的代表,则是向同道介绍了自己在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也向众人诉说了自己的困惑与思考。他们的苦与乐引起与会者的共鸣。
    论坛的150余位与会者是参与文物保护的社会各界的代表。他们中既有各地各级各类公益性基金会的代表,也有各地民间社会组织的代表,还有全国性社会团体代表,同时也有高校、研究机构相关方面专家、学者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论坛围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政策和机制、法制保障,以及社会组织在参与文物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实践与探索四大主题进行。
    在论坛的最后,与会者讨论通过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倡议书”,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发出倡议: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普及,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监督与管理,积极参与文物的保护与修复,积极参与文物的活化与利用,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制度设计。同时,倡议书也对社会组织建设提出了自我要求:更好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需要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自我规范、自我提升。倡议书最后说:虽然文物保护的道路充满曲折和艰难,虽然这个舞台无人喝彩,但我们心存敬畏、执意坚守、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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