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报: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就《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答
    2017-02-24 10:35:06    来源:中国文物报

    《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公布。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就规划编制实施接受了媒体专访。
    记者:《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实施,是全面推进我国文物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请简要介绍一下规划编制的主要背景。
    刘玉珠:“十三五”时期,是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文物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作出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文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二是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2017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十三五”时期文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十二五”时期我国文物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为“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全社会保护文物的共识初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保护责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的价值作用得到广泛认同,为“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事业发展,规划先行。国家文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组织力量、精心编制了《规划》。《规划》的形成过程,是周密组织、深入调研的过程,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是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过程。
    记者:《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刘玉珠:《规划》主要阐明了“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举措,是各级文物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分五个方面共9个部分,第一方面阐述“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二方面从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安全的三个维度强调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第三方面概述博物馆建设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第四方面从4个领域整体部署让文物活起来的任务和路径;第五方面主要从文物科技、文物法治、制度建设、保护投入、人才培养的角度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记者:与以往规划相比,“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的总体要求有哪些新特点?
    刘玉珠:《规划》是在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既具有继承性,也具有时代性。无论是从指导思想还是从发展目标上,《规划》都具有不少新特点。首先在发展理念上,明确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其次在指导思想上,强调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第三在发展目标上,强调整体保护,统筹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可移动文物修复、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强调社会参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强调发挥文物资源的积极作用,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工作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文物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坚定文化自信、拓展中外人文交流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第四在发展指标上,强调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比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全国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每25万人拥有1家博物馆。
    记者:重点工程是《规划》的一大亮点。请问规划设置了哪些重点工程?
    刘玉珠: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是推进文物工作的有力抓手,是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支撑。《规划》兼顾需求和可能、当前和长远,设计布局了27个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点工程,其中文物保护工程12个,包括长城保护计划、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工程、海上丝绸之路文物保护工程、西部地区石窟保护展示工程,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保护展示提升工程、水利遗产保护工程、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馆藏文物保存条件达标和标准化库房建设工程、文物平安工程;博物馆建设工程4个,包括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提升工程、边疆地区博物馆建设工程、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质量提升工程、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程;文物合理利用工程5个,包括国家记忆工程、“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全国可移动文物资源共享工程、“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工程、中华文物走出去精品工程;文物科技创新应用工程3个,包括文物保护科技示范工程、智慧博物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装备应用示范工程;文物法治建设工程2个,包括文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文物宣传传播能力提升工程;文物人才培养工程2个,包括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民间匠人传统工艺传承工程。
    记者:文物保护,历来是文物工作的重点。请简要介绍“十三五”时期文物保护的主要任务。
    刘玉珠:“十三五”时期,文物保护要实现“两个转变”:由注重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转变,确保文物安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组织实施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文物保护重点项目,推进长城保护计划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遴选,落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提升考古在文物保护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不断加深对中华文明悠久历史和宝贵价值的认识。加强可移动文物修复和预防性保护,公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和普查成果。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水平,确保文物安全。
    记者:博物馆是保护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是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桥梁,在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方面具有特殊作用。“十三五”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建设?
    刘玉珠:博物馆工作是文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时期,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好《博物馆条例》为主线,推动博物馆发展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公平对待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现代博物馆体系。要以优化博物馆布局为目标,加强标志国家和地方文明形象的重点博物馆建设,加强专题博物馆和市县博物馆建设,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博物馆建设,引导、规范和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要以提高博物馆管理能力为重点,完善博物馆藏品管理、陈列展览、科学研究、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机制,建立博物馆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要以提升博物馆教育质量为突破口,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机制,促进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拓展博物馆文化休闲功能,发挥博物馆的文化中心和研究中心作用;强化文教结合,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推出一批博物馆教育精品项目和示范活动。要以加强博物馆藏品管理为保障,拓展博物馆藏品征集领域和途径,充实基层博物馆藏品数量和类型。
    记者:合理利用是文物工作方针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对文物合理利用将采取哪些举措,让文物活起来落实落地?
    刘玉珠:只有坚持保护为主、保用结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大力拓展文物合理适度利用的有效途径,让历史说话,让文物活起来,与国民教育深度融合,与人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才能让宝贵遗产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用文明力量助推发展进步。具体说来,“十三五”时期要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国家记忆工程为引领,发挥好文物资源的社会教育功能,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文物资源的比较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水平;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建设“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要以全面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各方力量利用文物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推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和优秀企业,丰富文化产品,促进文化消费。
    记者:文物外事工作是“十二五”时期的一大亮点。请简要介绍“十三五”时期文物外事工作的设想。
    刘玉珠:“十二五”时期,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援外文物保护工程和境外合作考古项目稳步推进,成为文化领域“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收获。未来几年,要加强与文化遗产国际组织的深度合作,扩大与各国政府间文物交流互动,推动与更多国家签署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构建稳定、多维的政府间文物合作网络。要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增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文化遗产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编制实施“一带一路”遗产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实施“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工程。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紧抓重要国家、重要节点、重要事件,实施中华文物走出去精品工程,推出一批具有中国内涵、国际表达、创意融合的对外文物展览,引进一批高水平来华文物展览;统筹开展援外文物保护工程和境外合作考古项目,推出一批中国文物保护理论成果和实践案例。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在文物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港澳台同胞共享中华优秀文化遗产。
    记者:当前,文物安全问题颇受社会关注。“十三五”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确保文物安全?
    刘玉珠:2016年,我们开展了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和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取得了良好效果。“十三五”时期,针对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要突出抓好四件事:一是完善国家文物督察制度,构建“国省督察、市县执法、社会监督、科技支撑”的文物执法督察体系,依法督察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情况,依法督办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二是充实文物行政执法力量,完善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文物违法案件分级处置、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和约谈通报曝光机制。三是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强化科技、装备在文物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审核质量负责制,完善守法诚信行为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记者:规划的关键在于执行。国家文物局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刘玉珠:贯彻执行好《规划》,是各级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的重要职责。深入贯彻《规划》的各项部署要求,必须突出“五个抓实”,不仅重部署、而且重落实,不仅抓节点、而且抓督察,确保持续用力、精准落地:一要抓实科技支撑,突出创新驱动,构建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组织创新为支撑、以制度创新为保障的文物行业创新体系。二要抓实法治保障,完善文物法律制度,健全文物政策措施,落实文物执法责任,增强文物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要抓实经费保障,推进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拓宽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渠道,提高文物保护资金的使用效益。四要抓实人才基础,扎实推进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加大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文博人才培养与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实施、传统工艺传承相结合。五要抓实规划评估,国家文物主管部门要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查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组织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文物工作和加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国文物报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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