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打击法人违法决不手软
    2016-09-02 10:46:09    来源:光明日报

    30日,国家文物局向媒体通报了四起法人违法案件。这四起案件,均为不可移动文物本体被损毁、拆除案,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4个保护层级。
    湖北省“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是1988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37处文物建筑组成。近日国家文物局接群众举报,“旧址”中的“国共合作谈判旧址”遭违法拆除。国家文物局8月26日派出督察组,会同湖北省文物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今年6月,连续降雨导致“国共合作谈判旧址”建筑本体受损,部分屋面坍塌,经红安县七里坪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由七里坪镇政府组织施工单位,于6月23日将旧址全部拆除,仅保留部分建筑构件,并于7月初在旧址原址违法新建“七里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新建建筑为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已基本完工。
  河南省商城县南关有一条长约280余米的商业老街,保存有较为完整的清末商铺和民居建筑群,2008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南街民居”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包含53处单体文物建筑,4处院落。2012年6月,商城县人民政府启动实施南关旧城改造工程,由县长任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编制《商城县南关街民居保护和环境整治设计方案》,由河南省文物局批复同意,明确了南街民居保护措施。但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该方案未予实施,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整体拆除了南街民居文物建筑,建成了钢筋水泥结构的“仿古商业街”。
  龙家民居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城关镇,为当地清末民初民居建筑典范。2002年,由独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7月,独山县政府引进贵州银象乾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中央城”房地产项目,建设地块紧邻龙家民居。企业无视文物部门几次下发的告知函、整改通知书,甚至在致龙家民居围墙倒塌后,不顾文物部门的阻止,强行拆毁龙家民居。
  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均是《双城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的文物。2016年6月24日,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双城区人民政府要求拆除上述7处不可移动文物的请求作出答复,明确要求原址保护或迁移保护,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拆除。6月25日,双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接群众举报,核查发现7处不可移动文物已遭拆除。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刘铭威在通报会上介绍,上述四起法人违法案件,文物损失严重,后果触目惊心,涉嫌刑事犯罪。国家文物局均已致函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了督察建议,或责成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向省政府报告,由上级人民政府提级查办,目前均处于调查处理过程中。他表示,国家文物局对于法人违法案件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记者注意到,国家文物局在给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的督办建议中,还强调要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追究属地政府和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并要求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这四起案件是国家文物局今年8月初在全国范围启动的为期3年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第一批督办的案件。刘铭威表示,欢迎社会各界拨打国家文物局“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31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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